战网中国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0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美国务卿为何缺席战略对话?

[复制链接]

129

主题

428

帖子

6068

积分

风云使者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068

最爱沙发喜欢达人忠实会员社区居民追星一族原创写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09:1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官媒发布中美新一届政府首次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成果,与此前报道有所差异之处在于,回避了美国国务卿克里没有参与主持战略对话的事实。

与习奥会时米歇尔借口拒绝出席异曲同工的是,美国国务卿克里以夫人入院为理由,缺席中美就建立大国新型关系举行的战略对话。这场会谈应被中方定位为落实中美元首峰会“重大成果”——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重要机会,不过美方明显表现出心不在焉的姿态。

如果美国对中国提出的“新型大国关系”热心的话,克里家里再忙,也不会临时爽约,何况它是早就定好的会谈。其次,即使克里家里真的有事走不开,作为东道国,无论是出于外交礼仪还是从两国关系友好大局出发,都有必要采取补救措施,派遣和克里具有同等分量,或者政治地位高于克里的人物代表出席。

而事实是,这场中方高度重视也准备积极宣扬的战略对话,一开始就显得很不对称,使其变得名不副实。与中国副总理级别的对话者相对而坐的,是美国国务院的常务副国务卿伯恩斯(美国没有所谓的享受正部级待遇者,所以是副部级)。美国通过技术性降低中美战略对话的级别,实际上是向外界透露出它对中方界定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弦外之音:那只是中方的自言自语和一厢情愿,我们美国可不准备跟着中国的旋律跳舞。

从中国媒体报道看,美国主谈分歧,中国主谈合作。美国代表伯恩斯在会谈中开门见山触及要害。他说:“当大国在寻求建立新的关系模式,我们的国家有责任要展现出行为上的克制,遵循规范国际事务的规则。也就是说要尊重人权普遍性,解决以网络盗窃知识产权的问题。”伯恩斯还强调了美国维护自由航行,维护亚太地区水域畅通的决心。

伯恩斯的表态显示出,美方认为,在国家行为上保持克制和遵守国际规范,是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基本前提。他进一步指出,所谓的行为克制和遵循规范的基本内涵是,尊重人权普遍性,尊重知识产权,维护亚太水域自由航行;而中国在这些方面并未做到。因此,现在就提建立中方定义的新型大国关系为时尚早。

值得注意的是,伯恩斯对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前提的界定,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此前在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到的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并无关系,也就是说,它们是中国应该接受的。谁说基本人权不该受到尊重呢?

杨洁篪在会谈中就构建中美新型关系提出两条基本原则。首先是从基础和发展的角度,第二是要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精神来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他说:“这包含两层意思,首先相互尊重是基础,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自对发展道路的选择,尊重各自利益和差异性,其次,合作共赢是目的。当前,中美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融格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离不开谁。”

杨洁篪的发言表明,中国仍然将“求同存异”当作对外交往的基本策略,希望以此为基础发展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与中国所关注的优先领域恰恰相反,美方认为应该先关注“异”,解决两国关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没有问题的解决就没有真正的合作,也不会建立真正的所谓新型大国关系:它必然是战略的关系。

美国显然还认为,中国想要绕过“异”,建构“同”,是在回避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对普遍人权的不尊重,文过饰非,在继续不道德的东西的同时,将其拉入其中,这是违背美国作为超级大国的基本利益的。在此前提下,建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不合适的。

美国通过种种方式暗示:现在就谈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行不通,中国应该适可而止。

                         中国独立政治评论员        丁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主题

428

帖子

6068

积分

风云使者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068

最爱沙发喜欢达人忠实会员社区居民追星一族原创写手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09:16:19 | 只看该作者
不对称
less is mor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BattleCN ( 陕ICP备05006600号 )

GMT+8, 2025-2-13 22:06 , Processed in 0.04281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