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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封到郡县 —— 一场争论所引发的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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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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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21:1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开了一个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最重要的议题是帝国体制,即是该继续采用西周的分封制,还是搞郡县制,统治集团内部有过热烈讨论。
这在司马迁写的《史记》有清楚记载:“丞相绾(王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於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很多大臣仍然希望按照西周的分封传统治理天下,李斯认为不可靠,他说,分封的宗亲时间一长就会疏远,血缘感情会淡薄,难免会像仇人一样彼此诛伐,天子也禁止不了,天下不得安宁。秦始皇赞同李斯的建议,认为“又复立国,是树兵也”,决定收权于一手,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继续采用郡县制,用委派官僚来取代分封亲贵。
事实上,首创郡县制的并非秦始皇,据说是春秋时的楚国楚武王熊通创造的,学者张硕先生说,熊通灭掉权国后,不再将权国故地作为食邑,分封给公子王孙,而是改设为权县,作为楚王和中央政府直接掌控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由楚王派人担任权县县尹(公),负责权县的一切行政事务,并向楚王和中央政府直接负责,不世袭,由楚王和中央政府根据需要随时任命。这是我国行政制度史上最早设县的行政改革,权县可谓是“中国第一县”。(张硕《权县,中国第一县》,载《湖北日报》2012年3月18日)
之后,各诸侯纷纷仿效,如公元前514年,“晋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左传》)。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当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己为县矣。”但把郡县制推广为帝国制度的是秦始皇。除了郡县制,秦始皇还采取了一系列权出一门的措施,包括经济上的统一货币度量衡,文化上的统一文字和焚书坑儒,交通上修灵渠长城和统一驰道等,目的就是确保皇权至高无上,不受诸侯的威胁。
然而,秦始皇变分封为郡县,集多权为一权,并没有保大秦江山万世不竭,反而二世而亡。
到了汉朝,吸取秦朝的教训,刘邦来了一个“拔乱反正”。西汉立国后,刘邦与大臣在讨论秦代灭亡的原因及教训时,大臣和那些博古通今的饱学之士一致认为;秦始皇不封子弟为五,以致“孤立而亡”;还举出周代的例子:西周、东周延续八百年,就是因为分封诸侯,靠诸侯“拱卫王室”,既然先王先圣们有“成功经验”,汉王朝自然要跟着做下去,于是,大封同姓王,汉王朝又出现了国中之国。(叶林生,丁伟东,黄正术《中国封建官僚政治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版 P103)
这在《汉书》里有解释:“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见夺。于是削去五等,堕城销刃,箝语烧书,内锄雄俊,外攘胡粤,用壹威权,为万世安。然十余年间,猛敌横发乎不虞,适戍强于五伯,闾阎逼于戎狄,响应于谤议,奋臂威于甲兵,乡秦之禁,适所以资豪杰而速自毙也。”认为秦的速亡,是太过于相信“用壹威权”,无所拱卫,结果陈胜、吴广之流比春秋五霸还要遗害更深,乡民的威胁比戎狄还严重,分封颇有必要,西汉因之形成一种“郡国并行”的混合政体。
不过,正如李斯总结的,在自己的封地内养兵、铸币,慢慢坐大,骄奢横行,随心所欲,甚至不恭于皇帝制度,在日常政治生活规格和设施上,拟同或逾于天子。一旦有来自朝廷的不利,便生怨气,乃至造反,所“尊尊亲亲”的宗法原则,在利益面前变得苍白无力。如景帝胞弟梁孝王出从千乘万骑,东西驰猎,拟于天子,出跸入警。汉朝中央遇到了西周中央同样的问题。
自文、景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国势力,让皇帝伤透了脑筋。贾谊曾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汉文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这一建议,但没有什么成果。到了汉景帝,情形更令人头痛,他问晁错怎么办?晁错就上了一道著名的奏章《削藩策》:“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既然如此,不如早点动手。汉景帝觉得有理,开始给诸侯王找茬,楚王刘戊违犯汉丧制,削去其东海一郡;赵王有罪,削去其河间郡;胶西王刘昂私卖官爵,削去六县。眼看削藩越来越狠,其他诸侯王坐不住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诸侯王联合起来造反,借口是晁错“侵夺诸侯封地,专以劾治污辱诸侯为事,不以诸侯人君之礼待刘氏骨肉,所以要举兵诛之”(《史记·吴王濞列传》),这就是历史上的“七国之乱”。
叛军一路高歌猛进,中央军十分被动。这时有人给景帝献策,杀晁错以平息暴乱,景帝没有什么好法子,只好答应,可怜晁错成了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被腰斩于市。但“诛晁错,清君侧”只是吴王起兵的借口,并不因杀了晁错就休兵,吴王还自立为东帝,想打到京城去做天子呢。好在太尉周亚夫指挥得当,击败叛军,诸王兵败自杀或被杀,历时三个月的七国之乱才算平定下来。此后,汉景帝免除了诸侯王的行政权和官吏任免权,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只能衣食租税,侯王分权,尾大难掉的局面大为改观。
到了汉武帝,头等大事之一还是削藩,因为大诸侯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怎么削?武帝学乖了,不是直接削减诸侯的封地,那种被认为离间刘氏骨肉的笨办法,而是采用主父偃的主意,搞“推恩令”。从前的诸侯只传嫡长子,其他子弟没有继承权,彼此地位和生活非常悬殊,那何不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皆为列侯?“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汉书·武帝纪》)
这在名义是上施德予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其力,大诸侯被折为小诸侯,就没有实力对抗中央了。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王国析为侯国,王国缩小而中央直辖扩大,王国辖地仅有数县,已经“与一般富室无异”,诸侯安于享受,也就没有了威胁力,可谓“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诸侯王表·序》),诸侯名存实亡,解决了权出多门的问题。
曹魏时期,虽分封诸王,却严加控制,“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陈寿《三国志》),田勤耘先生说,两晋南北朝亦广封王侯,贵族政治、门阀士族、领主经济盛行。隋唐时期贵族势力依然强势,但郡县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作为郡县制度重要补充的科举制的兴起,为庶族子弟登仕打开了门户。两宋以降,除了明朝外,实封罕见。总的来看,元明清三朝把推行郡县制、流官制视为强化中央集权的命脉所在。(田勤耘博士论文《清代封建论研究》2008年)
朱元璋确实是个例外,他明明知道元朝是中央集权不够才致亡国,为了吸取教训,他通过胡惟庸案,取消相权,权分六部,地方三司鼎立,军事上设立五军都督府跟兵部互相牵制,中央集权空前加强。但在分封这个问题上他却采取了与权出一门相反的做法,大封子孙为王,“据名藩,控要害,以分制海内”(王世贞《弇山堂集》)。官员叶伯巨上书力谏,认为从长远看,分封会造成尾大不掉之势,危害皇权稳定,结果被朱元璋以“离间吾骨肉”之罪坐死。
果不其然,朱元璋死后,传位于孙子建文帝,立马面临各地藩王势力不断膨胀,威胁中央的局面。建文帝也要削藩,矛头直接实力强大的燕王朱棣,逼得朱棣起兵叛乱。建文帝和朱棣打仗,哪里打得过这个身经百战的叔叔,燕军大败中央军,建文帝削藩不成,龙椅反被叔叔端走,人也下落不明。而燕王朱棣做了皇帝后,吸取教训,立即以其强势削藩,各藩只得纷纷俯首认削。
总体而言,从分封制到郡县制,是一个不断完成的过程,尤其是秦到汉有一个反复的过程。这个反复的过程,实质上是在探索一种新的政治模式,是对分封制与郡县制优劣,或者说,权出多门与权出一门的优劣认识与实践的反复,经过帝王们一再试错,最终选择了郡县制,是因为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更有利于维持帝王及其皇室的统治。
第一,郡县制有利于权出一门的君主集权。分封制是天子裂土封国,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诸侯又以采邑的形式把土和人民分配给卿大夫,各级封君在其封地上享有高度的治权。分封的目的之一,是让诸侯、卿大夫起到“以藩屏室”(《左传》)的作用,即《国语·鲁语下》所说,“天子作师,公帅子,以征不德。元侯作师,卿帅之,以承天子。”但是,分封却造成了权出门多,中央不易控制的局面,“凡有封地即有人民,得组织武装,为独立之资。春秋以来,天子之不能制诸侯,诸侯之不能制大夫,以至大夫不能制家臣,悉由于此。故封土赐民之制,实为造成割据局面之基础。”(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版 2006年 P332)
在郡县制下,地方政令制于中央,郡县守令等地方官员均由国君任命,并可视其政绩优劣随时撤换。他们只是作为君主的代理人来暂管当地事务,并不具有该县的归属权,自然也就无法以此为据点形成盘根错节的私家势力。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君主将地方的行政、财政和军事等权力统一收归了中央。(高晓娟硕士论文《论春秋战国时期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变》2011年)这样,通过郡县制削弱了地方势力,形成了一个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形权力结构,帝王站在塔尖上,总揽权力,各级官吏,都要向皇帝负责,官吏的德行好坏、提拔任免、奖罚升降最终由皇帝掌握,各级官吏不得不俯首听命于中央,整个国家就非常易于掌握,不易出现分封制诸多的弊病。
第二,郡县制有利于形成官僚政治。郡县制采取委派官员代理管理,完全不同于分封宗亲自治,官员的职位不终身、多数不世袭,可以防止权力固化。“楚邦之法,禄臣二世而收地。”(《淮南子·入间训》)郡县制实行军政分离、兵民分治,官员在辖区内只是代行管理的权力,没有完全自治的财权、军权、人事权等。郡县制实行给禄制,即便是封给食邑,也只是衣食租税,并不临民。再有,委派的郡县官僚多半来源于社会中下层的士,没有家族背景,难以形成世家大族那样的左右地方政权的情形。
分封制向郡县制转变,即讲血统、讲出身的贵族政治,向以行政级别决定权力大小的官僚政治转变,对庶民来说,是一大福祉。因为贵族政治是封闭的权力体系,庶民难以染指权力,而官僚政治是相对开放的权力体系,人人都可能有机会参与选举,出而任官,掌握一定的权力,增加了社会的流动性。一直被贵族垄断的权力有限度地向普通人开放,而权力能够控制、支配和占有社会价值资源,这导致了人们对权力的变态迷恋,无论权贵还是普通百姓,都把拥有权力看作是最高价值,由是,官本位深入人心。
但是郡县制也有其弊端,由于各级官僚是暂时代理行政,各级官吏缺乏主人翁意识,做官为吏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替帝国公司最大的老板皇帝打工,双方只是雇佣交易关系。官员为了钱财去治理辖区,没有一分一寸产权是自己的;又因为有任期制,没有长远打算,只顾一时之利,不免大肆搜刮,吸尽民脂民膏,官吏乱国有甚于诸侯乱国。
相反,分封制也有它的可取之处。分封的诸侯法人意识较强,国是他的国,地是他的地,人是他的人,这“产业”要传之子孙,国兴国衰于己有责,不敢有丝毫懈怠,也不会涸辙而鱼,而是努力把自己的封国(产业)治理好。西汉分封的王国,很多都相当富饶,与这种产权明晰,“法人治理机制”有很大的关系。
然而,对于帝王来说,解决眼前的现实问题,用郡县制克服分封制分割主权、权出门多,危及君主统治病,以及战乱的弊端来说,要重要得多。
对比周天子,秦始皇的权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形成了从上到下前所未有的绝对权力。秦历二世而衰,并不是郡县制的失败,在后代的帝王看来,无非是秦始皇对于官僚政治运作还缺少经验,对权臣缺少制约的办法,君主强干弱枝做得还不够,对民众的压制也过于粗暴罢了。他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将“秦制”完善到了极致,所以,历史真的是这样,一个会议可决定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正如秦始皇开了一个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会议,结果还真的决定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命运。
(责任编辑:余江波)

作者:廖保平(西越),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中国反愤斗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长江日报评论员,长江商报评论部主任,现任楚天金报评论部主任。出版《中国谁在不高兴》、《打捞中国愤青》、《辛亥百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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