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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权力为什么不让民间做好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1 22:56
标题: 权力为什么不让民间做好事
由一张官员探视百岁老人的悬浮照,带出一桩比照片本身更值得注意的事件。一位网友在微博上除了指出这张照片是PS之外,还爆料“这就是宁国2000多人需要救助,自己无能不作为,也不让网友作为募捐的宁国民政局。”

从后来的报道中我们才得知原委——安徽一家名叫宁国论坛的地方网站,计划为3位在民政局等机构申请救助无望的尿毒症患者发起募捐,却被当地民政部门以“对他人不公平”为由叫停。

这件事本来属于民间慈善,在任何意义上都是一件好事;并且这样的好事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但它所以被叫停,据该市民政局解释:宁国市有2000多人需要救助,此次活动只是为3个人募捐,这样做对其他人并不公平。该局还声称:“我们正常的救助渠道很畅通,困难病人可以走正常渠道”。理由的荒唐不值一哂,最后一句话尤为可怪。莫非只有接受民政局的救助才是正常,来自民间的就不正常。

不妨暂时放下这一事件,让我绕弯子来回答题目提出的问题。

长期以来,自由主义一直处在一种误解之中。由于它的个人本位,优先强调相对于集体价值来说的个人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人均不得以国家、民族、社会等名义,侵害个人权利。这样的个人被社会主义和后来的社群主义称为脱离了共同体的个人,故此它有一种脱离社会的“原子化”倾向。人成了与他人无关的人,即原子。

但这是对自由主义的污名化。自由主义虽然强调个人本位,但它的个人从来都是社会中的个人。个人不但无以脱离社会而存在,惟其如此,它更强调个人自由要受到他人存在的限制。即你的自由不能妨害他人的自由,这就是严复翻译密尔《论自由》的“群己权界论”。既然自由是群己关系中的自由,那么追求个人自由并不会导致个人脱离社会的原子化。相反,正因为个人拥有自由的选择,因信仰、因观念、因爱心、因趣味、因利益、甚至因无聊,无数个人可以自由结为各种不同的社群,从而使原有的社会更丰富,更生机,也更有活力。

如果自由主义不会导致社会原子化,那么这种原子化现象是否存在。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只是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疏离的原子化,不是自由主义,恰恰是顶戴着社会名头的俄苏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既然社会当头,本应当强调社会的自组织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中个人或社群的作用,用以强化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但历史上的社会主义种类繁多,只是它们无一姓“社”而是姓“国”。哪怕最温和的福利社会主义,都是动用国家力量调节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当然,把国家力量发挥到极致的则是俄苏社会主义,但这种社会主义只有主义没有社会。因为它奉行的主义便是国家管制社会,并且这种管制渗透社会的一切方面。故此社会只是一个面积,用来丈量国家权力的半径。它没有任何社会组织的功能,抑或所有的社会组织都被权力掌控,或不被允许出现。这样的社会主义,现代政治学称为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是社会原子化的制度之源,它不允许脱离自己控制的任何社群出现,而且害怕它出现。社会原子化的表征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一点在极权主义社会被发挥到极致。他人的瓦上霜除了它能管,别人不许管。哪怕就是它不管,它也不许别人管。换言之,极权主义不是不许你做坏事,而是不许你做好事。它垄断了做好事的权力,并且不让权利染指。否则会影响它的权威,久而久之,还会摇动它的统治。

人有互助的本能,正如社会有自发互助的功能。但极权主义终止了它,这就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原子化。如果我们看到人际社会中的冷漠,甚至有人街头倒下都不敢扶持。那么我们先不要问难人性,而是看看它所在的制度环境。毕竟人是环境的动物,不是人性选择制度,而是制度选择人性。殊不知,极权主义非常喜欢人与人的隔膜,这样人就群不起来。因为和群起来的人相比,原子化的个人最好对付也最好统治。

还用再解释权力为什么不让民间做好事吗?也不用再解释为什么权力认为只有它的渠道才是正常渠道,来自民间就不正常因而可以叫停。毕竟我们也曾有过一段极权主义的历史。只是这一事件是改革之后极权主义思维的余绪或惯性,还是征兆着这种思维从未走开?
(责任编辑:王晶)
作者:邵建,金陵教书匠。出版有《胡适与鲁迅——20世纪的两个知识分子》等。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2 01:32
文章有点长,后面抒情部分就不说了,第2、3段貌似有点隐藏细节、引导舆论。

第二段:安徽一家名叫宁国论坛的地方网站,计划为3位在民政局等机构申请救助无望的尿毒症患者发起募捐,却被当地民政部门以“对他人不公平”为由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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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词“叫停”,很简单,很是奇怪。一个民间组织的捐款,民政局怎么“叫停”的?生拉硬拽?城管砸摊?军队驱逐?还是删帖封号?前几个估计都不好实现,唯一可能的无非是删帖封号,即便如此,这年头网络啥都有,邮箱、qq、微博、微信、陌陌,约个炮1小时完事回家的都有,捐个款被民政局“叫停”了就真停了,有点意思。

第三段:但它所以被叫停,据该市民政局解释:宁国市有2000多人需要救助,此次活动只是为3个人募捐,这样做对其他人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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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说不公平,我就奇怪了,别人私募,又不动用你公众资源,你管啥公平不公平?别人爱掏钱给张三、李四、王五、茅十八,你管的来么?一句叫停就停了,逻辑上说不通,操作上不可实现。除非。。。

第三段:该局还声称:“我们正常的救助渠道很畅通,困难病人可以走正常渠道”。理由的荒唐不值一哂,最后一句话尤为可怪。莫非只有接受民政局的救助才是正常,来自民间的就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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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属抒情范畴,不过还是要说一下,作者想告诉大家:民政局把私募作为非正常渠道。问题是,打太极是政府部门的常态了,几个人在论坛搞私募,他民政局没事找事派个人专门来监视论坛,发现有人私下塞钱给老太太还专门发公告”叫停“这几个热心哥们儿了,吃饱了撑的。
作者: 103357445    时间: 2013-11-2 02:16
回复一下都不行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2 23:01
[quote=mirac1e,45450]文章有点长,后面抒情部分就不说了,第2、3段貌似有点隐藏细节、引导舆论。

第二段:安徽一家名叫宁国论坛的地方网站,计划为3位在民政局等机构申请救助无望的尿毒症患者发起募捐,却被当地民政部门以“对他人不公平”为由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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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词...[/quote] 不是老百姓吃饱了撑的,他们真心想办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症腐的人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净帮倒忙。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3 03:17
[quote=抵押菠萝兔,45595]不是老百姓吃饱了撑的,他们真心想办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症腐的人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净帮倒忙。[/quote] 真幽默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3 03:27
[quote=抵押菠萝兔,45595]不是老百姓吃饱了撑的,他们真心想办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症腐的人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净帮倒忙。[/quote] 你们最后那句帮倒忙,怎么个帮忙法,怎么个把忙给帮倒了,能不能说说具体细节?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3 03:32
[quote=抵押菠萝兔,45595]不是老百姓吃饱了撑的,他们真心想办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症腐的人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净帮倒忙。[/quote] 另外,真心想办件力所能及的好事,没什么难的,打比方,我现在想把手头的钱塞给任何一个人完全做得到,这个动作绝对不会被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叫停”,主贴作者说叫停就停住了,这个叫停究竟叫停了什么作为读者我至今不知道,lz你们作为转贴的,能不能告诉我?
作者: hjj0451    时间: 2013-11-3 07:27
真正要捐款,管他叫停不叫停,你暗地给不就得了吗,猪一样的言论啊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3 08:53
[quote=hjj0451,45613]真正要捐款,管他叫停不叫停,你暗地给不就得了吗,猪一样的言论啊[/quote] 众人拾柴火焰高,私底下给不了几个钱。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3 08:57
[quote=mirac1e,45609]另外,真心想办件力所能及的好事,没什么难的,打比方,我现在想把手头的钱塞给任何一个人完全做得到,这个动作绝对不会被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叫停”,主贴作者说叫停就停住了,这个叫停究竟叫停了什么作为读者我至今不知道,lz你们作为转贴的,能不能告诉...[/quote] 比如人家需要30万,我手里只能捐2000,但如果我能发动1000个人来捐款,很可能就能凑齐这个数目,私底下给不是不行,杯水车薪。自己在家锯腿那位,北京的医院开价就是30万才能手术,到治好要100万,否则他也不会回家等死。
作者: teptep    时间: 2013-11-3 10:12
一对一他们不会管。有组织,或者向公众劝募就不行。觉得荒唐?就是这样。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3 20:54
[quote=teptep,45626]一对一他们不会管。有组织,或者向公众劝募就不行。觉得荒唐?就是这样。[/quote] 中共是靠勾结俄共起家的,是靠【绵密的组织】发展壮大的,是靠【枪杆子】获得政权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建政后,自然而然【不容】人民私下与外国有染,【不容】人民自由发展组织,紧紧【抓着】军权警权不放,【集】行政立法司法于一身,【严格管理】宗教信仰,【全面操控】通讯与媒体,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防范】人民走它的【老路】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4 00:50
[quote=抵押菠萝兔,45617]比如人家需要30万,我手里只能捐2000,但如果我能发动1000个人来捐款,很可能就能凑齐这个数目,私底下给不是不行,杯水车薪。自己在家锯腿那位,北京的医院开价就是30万才能手术,到治好要100万,否则他也不会回家等死。[/quote] 答非所问。我只是好奇想知道民政局通过什么具体操作手法实施“叫停”这个动作并达到私募被中止这个结果的。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4 12:37
[quote=mirac1e,45720]答非所问。我只是好奇想知道民政局通过什么具体操作手法实施“叫停”这个动作并达到私募被中止这个结果的。[/quote] 请喝茶呗,你懂的。
作者: teptep    时间: 2013-11-4 22:14
[quote=mirac1e,45720]答非所问。我只是好奇想知道民政局通过什么具体操作手法实施“叫停”这个动作并达到私募被中止这个结果的。[/quote] 首先他们会认定组织、行为非法。一般到了这一步就搞不成了。
作者: 司马小蓉    时间: 2013-11-5 09:22
[quote=teptep,45870]首先他们会认定组织、行为非法。一般到了这一步就搞不成了。[/quote] 赶快把那个什么小动物保护协会认定成非法组织吧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5 10:36
[quote=司马小蓉,45909]赶快把那个什么小动物保护协会认定成非法组织吧[/quote] 他们一般不管动物保护组织,因为这些对他们基本没有威胁。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7 02:00
[quote=抵押菠萝兔,45764]请喝茶呗,你懂的。[/quote] 这么恐怖啊,你确定这个事件的执行部门是民政局不是国安?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7 08:51
[quote=mirac1e,46181]这么恐怖啊,你确定这个事件的执行部门是民政局不是国安?[/quote] 民政局的人随便叫个民警就把事情解决了,用不着熊猫出场。
作者: 司马小蓉    时间: 2013-11-7 18:49
[quote=抵押菠萝兔,45917]他们一般不管动物保护组织,因为这些对他们基本没有威胁。[/quote] 那您觉得我们的“心灵政坛”对他们存在威胁吗?他们会不会把我们的“心灵政坛”认定成非法组织呢?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11-7 19:16
楼上那些挑刺的我不反对,每个人都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但是也要懂得不断的学习,你不懂,那我告诉你。
国家对非法募捐管理的是很严的。我说的敢保证因为前段时间我就遇到这种事。

我们这地方有个小孩生了病,家里没钱,被一个人看见了把小孩图片发到网上了我们的地方论坛。很多人都私下去他家考察过,确实是真没钱。大家就提议捐款吧。本来我以为很简单个事,但是实际操作就不行了。
1。谁做募捐人?是小孩家长还是找一个人站出来?小孩家长做募捐人把钱都给他,虽说不能把人都认为是坏蛋,但是假如他起了贪念,就是说钱不够让大家一直捐呢怎么办。 找一个威望比较高的人做募捐人,那他就得公布每笔的捐款。
2.后来决定找以前做过这事的做募捐,大家把钱都给他让他转交小孩父母。但这时候可爱的ZF出面了说不行,公益捐款必须有组织名义,就是你不能是一个人名义募捐,而应该建个组织才让你募捐。

对这事我的看法可能会刺伤某些人的自尊我就不评价了。我就以亲身经历给上面几位挑刺的说一下,想搞个人募捐,除非你直接往受捐人卡上打钱算是个人行为,要是想联系几个人一起捐钱,我不多说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你看民政局找不找你,你看民政局找你的速度有多快。GD对别的事不上心,对民间组织可是相当的在意。 还是那句话,真不信,去试试就什么都知道了。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7 19:21
[quote=司马小蓉,46358]那您觉得我们的“心灵政坛”对他们存在威胁吗?他们会不会把我们的“心灵政坛”认定成非法组织呢?[/quote] 本论坛影响力太小,可以忽略,他们更关注新浪微博和大V们。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8 01:29
[quote=xilihutu,46360]楼上那些挑刺的我不反对,每个人都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但是也要懂得不断的学习,你不懂,那我告诉你。
国家对非法募捐管理的是很严的。我说的敢保证因为前段时间我就遇到这种事。

我们这地方有个小孩生了病,家里没钱,被一个人看见了把小孩图片发到网上...[/quote] 我不善辩论,我摆事实,找个眼前的,下面的链接:
http://www.battlecn.net/read.php?tid=784&fid=12
你可以询问站长有没民政局难为过他。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8 01:41
[quote=抵押菠萝兔,46234]民政局的人随便叫个民警就把事情解决了,用不着熊猫出场。[/quote] 哦,民政局随便一叫,这个公安局的民警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押解这几热心哥们上门喝茶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8 10:16
[quote=mirac1e,46422]哦,民政局随便一叫,这个公安局的民警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押解这几热心哥们上门喝茶[/quote]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这是照章办事,上面早就规定好了的。
作者: hjj0451    时间: 2013-11-8 10:43
菠萝兔某些吐槽是对的,但现在有走极端的苗头,凡是中国的我就反对,凡是美国的我就称颂。任何时候丧失了客观、两面性,吐槽和评论都毫无意思了。纯粹是浪费你和别人的时间。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8 14:51
[quote=hjj0451,46454]菠萝兔某些吐槽是对的,但现在有走极端的苗头,凡是中国的我就反对,凡是美国的我就称颂。任何时候丧失了客观、两面性,吐槽和评论都毫无意思了。纯粹是浪费你和别人的时间。[/quote] 你如果把“中国”的“国”改成“共”,可能还贴切一点。另外也不是美国的所有观点我都支持,比如他们很多州已经立法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个我就坚决反对。我从来不搞“两个凡是”。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11-8 15:17
[quote=mirac1e,46419]我不善辩论,我摆事实,找个眼前的,下面的链接:
http://www.battlecn.net/read.php?tid=784&fid=12
你可以询问站长有没民政局难为过他。[/quote]
总算有个能面对问题不逃避的了。至少你还能举出例子,比那些说不过就把话题往别地方转的人强。
我现在的建议是,好好的看我的帖子,一字一句的看。
1。我的文中提到了。两个方法,一个是直接给孩子家长打款,这个行为是可以的。算是个人行为,你爱打多少打多少。没人拦你。或者说明白点,你知道你的钱打给了谁和目的,这相当于你花钱向个人购买。是没问题的。
2.如果以某个社会现象为中心,向社会不定向目标募集资金以解决问题,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的话,就是“非法募捐”。再严重就是非法集资。严重的这个会触法。

站长的行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操作的,我的猜想是,要么他就把这个赞助行为以买卖的形式进行(虽然名义是”赞助“但实际是商品交换行为,卖的商品是\'用户希望服务器运行的心理满足感“,要么就是他这个行为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了(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不管是哪一种,他都对捐款的数额,和款项的用途做了说明,让出资人明白款项的用途下自愿出资。因此,我不能保证他用了哪一种方法,但我能保证的就是,如果他没有得到某些部门的合法允许,并在某网站发起那种募捐,他肯定有麻烦。 作为一位资深管理者(他搞这个应该有十多年了吧),我也相信他在这方面肯定是有准备,手段肯定是合法的。他!肯!定!不!敢!公!开!做!非!法!的!事!!并不向你看到的那么简单。作为论坛的大版主首先最重要的都是熟悉相关的法律,何况是个管理员和与资金这种敏感的东西相关的呢?

另外再解释下上面两个办法的不同。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一个细节就决定了性质。如果受捐人自己因为生病无钱医治其他人给他直接打钱,这个不好定性。勉强可以看成是多个一对一行为,就像你在外念书你没钱了,你妈你爸你姥姥同时给你打钱,不违法。
但如果这些钱同时给一个人,这个人(或组织)用这个钱给病人治病,那就不行,法律有明确规定:首先这个人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官方认定,如果没有认定那是个人以任何手段就能轻易的发动一些人,先不说诈骗等事,这个GD不大在乎,他们在乎的是民间组织这个事,这关系到稳定。所以这个组织必须保证处在监视下。

另外建议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0:11
[quote=xilihutu,46525]总算有个能面对问题不逃避的了。至少你还能举出例子,比那些说不过就把话题往别地方转的人强。
我现在的建议是,好好的看我的帖子,一字一句的看。
1。我的文中提到了。两个方法,一个是直接给孩子家长打款,这个行为是可以的。算是个人行为,你爱打多...[/quote] 真辛苦这位大哥打这么多字回复,来而不往非礼也,回几个:

第一个
但如果这些钱同时给一个人,这个人(或组织)用这个钱给病人治病,那就不行

这里你做了个“募捐者用这个钱给病人治病”的善意假设,这么看不让他募捐很不合理。但如果从另一边来假设:募捐者没用这钱,或者没全数用这钱,或者没依时用这钱,那么不让他募捐,是不是同样不合理?如果他募捐了,那捐钱的人怎么及时知晓善款详细用度?发现问题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解决?

第二个
先不说诈骗等事,这个GD不大在乎,他们在乎的是民间组织这个事,这关系到稳定。

这句话大致是这个意思:由于tg不想让民间搞组织,因此他们不让民间随意搞募捐。这么说tg在乎的是“民间组织活动”这类现象而非捐款这个具体的行为。按这个逻辑走,tg肯定要严厉监管所有可能发生组织现象的行为,可是大家可以看到:公司组织线上线下行业研讨会tg不管、外出打工的农民组织开摩托回老家tg不管、游戏玩家组织战术心得交流tg不管、驴友组织自由行tg不管、宠物爱好者组织上高速公路劫堵运输车辆tg不管、高考生家长组织围封考场周边马路tg不管...嗯,唯独管捐款,因为这可以组织群众,其他的都不行。

第三个
所以这个组织必须保证处在监视下。

监视,2个字而已,很简单。
按你说的,tg不让民间捐款是怕搞组织,那么民政局通过什么方式监视这些被他们审批通过的募捐者,使他们没办法组织群众?派人24小时盯梢?强制在募捐者身上、住所、通信工具上安装监视和窃听器材?如果募捐者是个人还好办,如果是个团体,那么民政局又该采取什么办法使得这么一大家伙人没办法“发动”群众?每个团体成员都盯梢?都安装监控设备?


你在20楼曾经告诫我要有独立思考能力,不懂要学习。可以看得出来,你确实是在楼主们划定的框架下独立而自由的思考的。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0:32
[quote=抵押菠萝兔,46451]那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这是照章办事,上面早就规定好了的。[/quote] 就打个电话这么简单?不怕碰到“猜猜我是谁”的主?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11-9 02:44
[quote=mirac1e,46628]真辛苦这位大哥打这么多字回复,来而不往非礼也,回几个:

第一个

这里你做了个“募捐者用这个钱给病人治病”的善意假设,这么看不让他募捐很不合理。但如果从另一边来假设:募捐者没用这钱,或者没全数用这钱,或者没依时用这钱,那么不让他募...[/quote] a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11-9 03:27
[quote=mirac1e,46628]真辛苦这位大哥打这么多字回复,来而不往非礼也,回几个:

第一个

这里你做了个“募捐者用这个钱给病人治病”的善意假设,这么看不让他募捐很不合理。但如果从另一边来假设:募捐者没用这钱,或者没全数用这钱,或者没依时用这钱,那么不让他募...[/quote] 第一个:对于你说的问题,其实网上随便找下就有,用不着问我。我简单说下,募捐人的行为是受捐款人监督的。这是法律规定。
第二个,我可以假定你是真的思考了但是迫于思考能力才能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跟我抬扛,因为如果是抬扛的话,这个杠抬的真的不高明。你要明白,如果(注意这个是假设)可以不让民间有任何组织而不影响发展的话,GD一定不会允许。因为很简单,NGO会对国家的权利有一定限制--这话不是我说的也不是某圣人说的,道理就是这样,为什么,去随便找本政治书看看就知道了。而GD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对他的权利进行限制。 好了,回到那个假设,如果那样国家就不可能发展,现在是讲协作的。所以那个假设是根本行不通的。那开放民间组织怎么能保证对权力限制最小?很简单,要么是组织的目的不是干预国家政权的,比如你上面提到那些。要么,就像那些民间基金会公益组织等,想办社团可以,注册老大堂主家庭住址祖宗八代都写明白了,我就不说注册的时候限制条件有多难这个你自己查下就知道了,不是那么简单的,不光要钱还要有婆家要,不是自己想开就开的……扯远了。所以,这个就可以回答你,你如果想组织一个可能会对GD权利有所干预的社会团体可以。但得老老实实的。说到这你可能还会跟我耍个小聪明“那我打着公司旅游的旗号或者学雷锋小组 来进行募捐活动不告诉政府不就可以?” 我告诉你,这个行!完全可以。但是你得保证别被GD知道,只要知道,找你的不是民警不是民政局,而是国AJ。
第三个:首先,第二点已经说了,想建立NGO团体一个是门槛高不那么容易建,其次建好后你的祖宗八代邻居家的二姥姥的大腿上有几根毛他们都要弄的清清楚楚。就是为了防止你一旦有异常举动。至于你说的监控盯梢,我可以假定你是在跟我开玩笑而已。我跟你讲个事,我身边还真有人经历过被监听的事,当然现在没事那是误会,不过那次给我留下了印象是太可怕了,他们想听什么都能听到。当然我也不相信他们每时每刻都派人跟着那些组织,一个是没精力,最重要是没那么笨,只要留意相关敌对势力看和谁联系就行了。所以你能提出这第三点我就当你不是说真的,而是夸张的跟我开了个玩笑吧。要不你这个抬扛水平太差劲了。
最后回答你一点,楼主的文章我看了,他说的意思我没管,我只是就你们“GD对民间募捐限制”进行答疑,所以不存在他对我的思想有限制。他说的是一回事,我回答的是我自己的体验和思考,跟他无关。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3:35
[quote=xilihutu,46643]第一个:对于你说的问题,其实网上随便找下就有,用不着问我。我简单说下,募捐人的行为是受捐款人监督的。这是法律规定。
第二个,我可以假定你是真的思考了但是迫于思考能力才能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跟我抬扛,因为如果是抬扛的话,这个杠抬的真的不高明。你...[/quote] 有点意思,法律规定募捐人受捐款人监督,操作层面上怎么做?看样子你不是这么看得起法律,比方说“外建议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


小孩家长做募捐人把钱都给他,虽说不能把人都认为是坏蛋,但是假如他起了贪念,就是说钱不够让大家一直捐呢怎么办。

鉴于这个原因,这些热心人士抛弃他们不信任的受捐人一致认可把钱给募捐人。题外话,他起了贪念说钱不够,捐钱的就不可以不捐么?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3:42
[quote=xilihutu,46643]第一个:对于你说的问题,其实网上随便找下就有,用不着问我。我简单说下,募捐人的行为是受捐款人监督的。这是法律规定。
第二个,我可以假定你是真的思考了但是迫于思考能力才能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跟我抬扛,因为如果是抬扛的话,这个杠抬的真的不高明。你...[/quote] 一直在抒情,就是不讲实事,这就是独立思考能力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3:47
[quote=xilihutu,46643]第一个:对于你说的问题,其实网上随便找下就有,用不着问我。我简单说下,募捐人的行为是受捐款人监督的。这是法律规定。
第二个,我可以假定你是真的思考了但是迫于思考能力才能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跟我抬扛,因为如果是抬扛的话,这个杠抬的真的不高明。你...[/quote] 另外“总算有个能面对问题不逃避的了。至少你还能举出例子,比那些说不过就把话题往别地方转的人强。 ”这句话是你20楼说的,而你在32楼之前一直在说tg不让捐款是为了防范“组织”,这会一口一个ngo,一口说我抬杠水平差,这算什么?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11-9 03:48
[quote=mirac1e,46644]有点意思,法律规定募捐人受捐款人监督,操作层面上怎么做?看样子你不是这么看得起法律,比方说“外建议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



鉴于这个原因,这些热心人士抛弃他们不信任的受捐人一致认可把钱给...[/quote] 法律是法律,如果法律可以应对所有问题,就没有律师这个职业了。
你一直在行为和法律操作上找毛病,可你难道连一点社会常识都没有吗?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4:02
[quote=xilihutu,46647]法律是法律,如果法律可以应对所有问题,就没有律师这个职业了。
你一直在行为和法律操作上找毛病,可你难道连一点社会常识都没有吗?[/quote] 你连法律是什么都说不清楚,法律不是规范行为的么,还什么“如果法律可以应对所有问题,就没有律师这个职业了”都来了,律师从来都是依据法律说事的。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11-9 04:07
[quote=mirac1e,46645]一直在抒情,就是不讲实事,这就是独立思考能力[/quote] 摆事实,讲道理。
有理有据,理我已经讲完了。你如果要我拿据我第一篇和刚才也拿了。
现在你已经不屑于跟我拆文解句了吗?你觉得我说的那句是空话?那句是散文?我已经尽量解释的通俗易懂,把道理摆开揉碎了讲,你别管我讲的对不对,但至少我是在“讲道理,是有实际意义的” 不是你说的抒情不抒情,这个不是你评判也不是我评判,而是让看这个帖子的人自己做评断。
从开头还能找出几句将几下到现在不知道是不屑于还是不屑于还是不屑于跟我理论了呢,反正你是不爱说了,一句抒情就打发了,如果我那些也算抒情,那你前面跟我抒情辩论,不也是抒情么。我不知道是由于你限于智商还是平时学习带三个表不够努力,而没法抓住问题实质而放弃,最后没话说只能用无定向语句。但最后我想说,我从开始就没打算说服你,因为说服的对象首先是理智明是非。我只是想通过你和我的语言交流,让其他看这篇文章的人自己去领会,而不受你的带三个表思想和我的激进境外思想左右,一切让他自己评判。至于你,我只能说,有能力的辩,没能力就骂。我擅长讲道理但不擅长吵架,所以对你最后这句没实际意义的话没什么说的了。就此结束吧。你可以继续想几小时或是抄点段子回来跟我杠,但我不玩了,因为你的水平虽然比你同行高,但最后也得用到转移话题上,这真的不是我强项了。至于我是怕了还是没理了。不是你说的,也不是我说的,让读者评判吧。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4:13
[quote=xilihutu,46649]摆事实,讲道理。
有理有据,理我已经讲完了。你如果要我拿据我第一篇和刚才也拿了。
现在你已经不屑于跟我拆文解句了吗?你觉得我说的那句是空话?那句是散文?我已经尽量解释的通俗易懂,把道理摆开揉碎了讲,你别管我讲的对不对,但至少我是在“讲道理,...[/quote]
那么民政局通过什么方式监视这些被他们审批通过的募捐者,使他们没办法组织群众?派人24小时盯梢?强制在募捐者身上、住所、通信工具上安装监视和窃听器材?如果募捐者是个人还好办,如果是个团体,那么民政局又该采取什么办法使得这么一大家伙人没办法“发动”群众?每个团体成员都盯梢?都安装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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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空话,你用“监视”两个字就概括了,可我脑子笨,能告诉我民政局怎么解决我29楼说的,这里再次提出的问题么?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4:27
[quote=xilihutu,46649]摆事实,讲道理。
有理有据,理我已经讲完了。你如果要我拿据我第一篇和刚才也拿了。
现在你已经不屑于跟我拆文解句了吗?你觉得我说的那句是空话?那句是散文?我已经尽量解释的通俗易懂,把道理摆开揉碎了讲,你别管我讲的对不对,但至少我是在“讲道理,...[/quote] 只是想通过的语言交流,让其他看这篇文章的人自己去领会,而不受的带三个表思想和的激进境外思想左右,一切让自己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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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你又我又他的,三个表都来了,你搞错对象了

至于你,我只能说,有能力的辩,没能力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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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和骂都不需要能力,耍泼而已,解决实情才需要能力

我擅长讲道理但不擅长吵架,所以对你最后这句没实际意义的话没什么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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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讲道理了,还没打算结束呢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11-9 04:40
[quote=xilihutu,46649]摆事实,讲道理。
有理有据,理我已经讲完了。你如果要我拿据我第一篇和刚才也拿了。
现在你已经不屑于跟我拆文解句了吗?你觉得我说的那句是空话?那句是散文?我已经尽量解释的通俗易懂,把道理摆开揉碎了讲,你别管我讲的对不对,但至少我是在“讲道理,...[/quote] 三块表,有意思,俺蒙你垂青在27楼褒扬“敢面对不逃避”,“比转移话题的强”,实感愧受,只是这会您怎么把话题转到表身上去了?这帖我们从头到尾谈论过表么?
作者: 傻二    时间: 2013-11-9 13:05
其实这个不奇怪  私人通过公开渠道向公众募集资金善款  政府部门可以定性其为非法  然后取缔   甚至扣个非法集资罪的帽子    就像大的救灾募捐什么的  企业都要通过红会   否则就不承认  这里面政府是有利益的
一个是直接的钱的利益  一个是对善事的垄断权   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民间组织的形成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11-9 15:16
[quote=mirac1e,46650]那么民政局通过什么方式监视这些被他们审批通过的募捐者,使他们没办法组织群众?派人24小时盯梢?强制在募捐者身上、住所、通信工具上安装监视和窃听器材?如果募捐者是个人还好办,如果是个团体,那么民政局又该采取什么办法使得这么一大家伙人没办法“发...[/quote] 不用民政局自己监视,他们只要给有关部门打了电话,自然会有人去做这些事情。这事没法细说。其实一般来说也不用24小时监视,掌握一点证据,再请人喝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绝大多数人都会知难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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