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网中国
标题:
先有常识,再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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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8-28 10:32
标题:
先有常识,再谈道德
关于薛蛮子召妓事件,在假定关于他的新闻属实的前提下,我在微博上写了一个观点:
“上帝都会宽恕妓女。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攻击一名妓女,同理,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攻击一名嫖客。因为制度之恶远超这些私德之丑。当一个社会动用公共资源攻击妓女或者嫖客,证明这个社会不仅烂透了,而且已经失去基本的反思能力和纠错能力,不得不借助私德之丑遮蔽制度之恶。”
在我看来,这是一点再简单不过的常识,但却遭到了大面积的围攻,单篇阅读量达到610万,单篇评论量达到7142个,单篇转发量达到19378次。场面十分火爆,充斥着各种野蛮粗鄙的谩骂。以至于某网站最后将这样的观点隐藏起来,别人再也看不见。不过,这样的事态,倒是激发了我的兴趣,我决定写一个稍微长一点的文章,就这个问题进行一次稍微有点深度的讨论,以此就教于各路大方之家。
所谓常识,我的源头在古老的《圣经》。《约翰福音》第八章,一群自以为正义的犹太人要用石头砸死一名行奸淫的时候被抓住的女人,他们把这个典型事件带到了耶稣的面前。这个时候,耶稣说了两句著名的话:
第一句:“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用石头打她”。
众人听见这话,一个一个都离开了,没有人定女人的罪。场面上只剩下耶稣和这个女人。这个时候耶稣说了第二句:
“我也不定你的罪,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解读这两句来自耶稣基督的话,能够让我们看到最悠久的道德秩序。
第一秩序,是在提醒我们,一名行奸淫的妇人,她的错误,是一个道德错误。而所有的道德错误,仅仅和私人的内心秩序有关,并不涉及到公共秩序和社会群体行为。事实上,只有将道德命题锁定在私人场域,道德才具有道德的意义,一旦道德越过私人的范围,就成了打手,成了工具,成了借口。
第二秩序,当一群自以为正义的人们用一种大众的,群体的,社会的方式来审判一个私人性质的道德问题,必然会采取一种暴力的方式。所有的暴力杀戮,都是从自以为是的道德高地开始的。
?
(图注:8月25日,CCTV对薛蛮子嫖娼案件做了全国播报。图片来自网络。)
第三秩序,所有的道德问题,首先是对自己的追问和怀疑,而不是对他人的审判。所有的私人性质的道德追问,都是一种底线追问,而不是一种崇高的乌托邦臆想。也就是说,私人性的道德追问,是让一个人不至于太坏,而不是最好。这再一次强调了道德的私人性。在这里,耶稣基督以坚定的口吻对众人说出了一个伟大的秩序,事关道德,作为一个具体的人,你的权力只限于审判自己,你没有权力审判他人。
第四秩序,将所有的道德命题锁定在私人领域,是为了坚守住一个更为伟大的真理,这就是每个人的内心的自由选择。关于自由选择,这是上帝给予人类的第一道方法论。面对一颗分别善恶的苹果,人的选择是自由的,可以吃,也可以不吃。上帝不会剥夺人的选择的自由,但是会指出人在自由选择之后所要付出的代价。上帝所造的人,从来不是工具,不是木偶,人,从一开始就是有着自由意志、有着充分想象力的人。人的自由与生俱来,不可剥夺,因为这是上帝的美意,是超验的生命的存在。而真正的自由,是一种自律的秩序,当一个人能够自己管住自己,这意味着,你自由了。
第五秩序,普遍来看,犹太人是具有忏悔能力的人,当他们听见耶稣的训导,他们放弃了野蛮的暴力道德审判。这构成了犹太人伟大的历史传统和集体精神。而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注定是僵死的,是行尸走肉。
第六秩序,神爱世人,耶稣基督不审判人的道德之恶,耶稣的方法,在道德的层面,是赦免,宽容和救赎。也就是说,宽容与赦免,是最伟大的道德谱系。
第七秩序,耶稣基督的宽容和爱,从来都是针对个体的生命,他没有广场叙事和宏大叙事。所以,耶稣基督对有道德错误的女人的训导,是发生在众人都离开之后。天地之间,只剩下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和一个有道德错误的女人。他们之间的对话,是私人性质,是发生在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伟大的共鸣。
第八秩序,所有的法律,都低于爱。一部不以爱为最高价值观的法律,一定是一部不健全的法律,甚至是一部恶法,因为这样的法律,没有爱,它惟一的目的,是要借助法律的名义,用暴力毁灭个体,毁灭生命。
当我们如此细密地解读耶稣基督的格言之后,我们把分析的重心放在薛蛮子身上,所有的常识会清晰地来到我们面前。
常识之一:薛蛮子肯定有错误,但这仅仅是私人范围之内的道德错误,与致力于公共秩序建设的法律无关。
常识之二,如果法律一定要以法律的名义攻击并审判薛蛮子,那一定是法律在僭越私人场域,这个时候,该被审判的就不是薛蛮子,而是法律。法律在这里成了打手,成了某些人某些组织的工具,成了借口。
常识之三,没有人有资格审判薛蛮子的私人道德,因为每个人的内心都隐藏大恶,每个人都是幽暗。薛蛮子今天的恶,是奸淫,而那些理直气壮攻击他的人,今天的恶是谎言,无知,粗鄙,骄傲,是内心的不宽容。这个世界上一个好人都没有,所有人都有罪,趁着呼吸还在,直面自己内心的恶,这才是你毕生的功课。
常识之四,只有能够管住自己的人,才能得到自由。薛蛮子管不住自己的身体,那些攻击薛蛮子的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管不住自己的仇恨和无知。你们都不是自由的人,在这个糟糕的地方,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
常识之五,中国人一直没有学会忏悔。中国人,你为什么不会忏悔。
常识之六,面对他人的私德,你除了同情和宽容,不能做一些别的什么。如果你一定要参与到他们的私德建设之中,你只有一个选择,为他祷告。
常识之七,所有的道德建设,都发生在一个人的个体范围之内。真正的个体价值,正是从道德建设开始的。必须守住这一点,如果一个国家,一种文化,不尊重个体精神,这意味着这个国家这个文化在整体的意义上已经道德沦丧了。中国今天的道德滑坡,诚信缺失,正是从个体的内心层面开始的,每个人都背负着道德毁灭的罪恶之名,没有人置身事外。那些高举伪善的旗帜,对着别人的道德命题破口大骂的人和组织,才是这个时代的刽子手。他们试图用私德之丑遮蔽公共之恶。制度的败坏竟然需要靠私人的恶来映衬,这是最恶的制度,最懒惰的制度,不思进取的制度。
常识之八,当私德之丑和公共之恶联合起来,就是典型的败坏,是索多玛城再现。如果薛蛮子的私德之丑依靠的是公共权力,那么他必须接受审判,审判的理由依然不是私德,而是公权力的败坏。上海法官群体性召妓事件,该审判的不是私德,而是他们对公权力的滥用。
常识之九,法律不是僵化的条款,而是法律背后伟大的精神,所谓法的精神,不是指人们用法律的名义杀人,而是通过法律的设定,实现对人的生命的拯救。所以,任何一部法律,必须以对人的绝对尊重为最高原则,所有不尊重人的价值、人的自由、人的权利的法律,肯定是恶法。卖淫嫖娼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原罪之一,这是一个道德的命题,轮不到法律和公权力在这个领域口诛笔伐。这是一个应该提倡合法化、管理规范化的领域,如果某些人一定要借用法律的名义,那只能说明,第一,这个制度伪善,第二,有人在寻租,第三,还有比卖淫嫖娼更大的恶隐藏在后面,他们无脸见人,只能撒谎,只能寻找一块遮羞布,而薛蛮子召妓,看上去如此丑陋,的确能让某些人某些组织把自己的羞处遮住那么一点点。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8-28 10:33
作者:苏小和
作者:
xgo
时间:
2013-8-28 11:38
中国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犯罪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8-28 11:44
[quote=xgo,37453]中国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犯罪[/quote] 话是这样说,但现在几乎没人认为找小姐是违法的,有些色情场所甚至是警方或官方开办的,要不然法官集体嫖娼的事情也不可能出现。
作者:
锈迹斑斑
时间:
2013-8-28 13:48
首先定义:中国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犯罪
其次:你做了没有?
做了?
有事没有?没有
哈时候有事?收拾你的时候。
就是这个逻辑
这个社会,只是一些人的玩物,回到革命,再玩物,在革命,周转千年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8-28 15:27
[quote=锈迹斑斑,37472]首先定义:中国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犯罪
其次:你做了没有?
做了?
有事没有?没有
哈时候有事?收拾你的时候。
就是这个逻辑
这个社会,只是一些人的玩物,回到革命,再玩物,在革命,周转千年[/quote] 有道理,僵总淑妓也说过,政治问题要非政治化解决。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8-29 09:12
网民畅所欲言的网评摘抄
央视给足了薛蛮子面子,简单的嫖娼都上了“新闻直播间”。上海法官集体嫖娼都上不了CCTV。
村民嫖娼,家底罚光;村长嫖娼,慌慌张张;知县嫖娼,稳稳当当;巡抚嫖娼,风风光光;皇帝嫖娼,万寿无疆;蛮子嫖娼,网民紧张.。
嫖娼不是新闻,薛蛮子嫖娼也不是新闻,央视能够报道薛蛮子嫖娼——这才叫新闻!!
最近杜蕾斯佳作连连!上周广告语:光大是不行的。这周换成:薄,迟早要出事的。以为够神了,沒想到还有下文:薄,不可怕,鼓开来,才可怕!今天推出下周广告语:蛮干,也是要出事的!
听说薛蛮子被抓,最着急的就是梦鸽了,她想问问老薛,究竟是怎么弄到嫖客名额的?
刚才走在路上,一个美美的小姑娘瞟了老夫一眼。老夫当即后退半步,正色喝道:钓鱼的吧?你不要说是我的粉丝邀我去你家坐坐,然后叫人来抓我嫖娼!有事去微博上说!
男女之事,平民可以议论,但政府不能拿此大作文章。纳税人养活你,不是要你盯着全国人民的裤裆,而是要你做更正经的事。
一个所谓的嫖娼,嫖到头条、嫖到街知巷闻、嫖到一片沸腾、嫖到天昏地暗、嫖到杀气腾腾、嫖到一片萧瑟、嫖到阴风阵阵、嫖到扯淡。。。。。。
老薛嫖娼这事,怎么说呢,如果一个正常的抓嫖,抓到姓薛的嫖客不就结了,要杀要剐也就屁大个事儿,干嘛得这么高调。又说回来,真嫖了也不是什么大事,马丁路德金也招过妓,伟大的导师列宁嫖娼死于梅毒,我党创始人陈独秀先生也是八大胡同的常客,郭沫若的私生活更是混乱不堪,护国将军蔡锷嫖娼小凤仙还是千古佳话呢。
早知道嫖娼也能上央视,我就不假惺惺装正人君子、道学先生啦。姑娘你别走,叔叔和你谈谈人生、聊聊正能量……啥?我粉丝太少,不配?我嘞了个去,这年头,个小的鱼儿连咬钩的机会都木有哇!
大事,真的是大事!薛的实名又不是博名,被抓现行了,干嘛要承认自己是薛蛮子?警察审嫖客还得问微博名? 捏紧生殖器是钳制大V的杀手锏。生殖器是人身体上最敏感最能感知疼痛的部位,也联通着心理上最柔软最脆弱的地方,捏住一个人的生殖器,就等于是从生理上到心理上对其实现了控制。
有一件事得说清楚,这是蛮子在用自已的钱消费。这和用公款嫖娼,或性贿赂完全是二个性质!还有就是,挺遗憾的,要是強奸就好了!要是能打蛮子个经济犯罪就好了……
60还有杆好枪,没到那个年纪不晓得真贵!
薛蛮子是否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不是,嫖娼违法但不犯罪,罚款5000元。如果是公职,可以降职降级,开除公职。如果是共产党员,就退回群众来。
為什麼一個河南人要跑到北京跟美國人從事性交易,中國不是已經世界經濟第二大國了嗎,為什麼肥水要落外人田呢,難道中國人花不起嗎。為什麼社會主義國家,還會有人靠賣淫討生活,不是說人人有飯吃嗎,奇怪。
如果薛蠻子是美國籍,而賣淫女子是中國籍,那這樣是不是符合汪洋的中美夫妻論,這樣還算賣淫嗎。
北京警方那些天上人间嫖娼的高管抓了几个吗?CCAV通报了吗?自费嫖娼危害性远小于权色交易!!!官员包二奶,三奶四奶,五奶六奶七奶八奶群众都见怪不怪了,何在乎自费解决性生活的???
大梦元年,京兆尹忽得密报,有美蛮子薛公,公开招妓于寓所,淫浪之声不绝,遂令-班捕快,挟雷霆之势,破门而入,薛公未及穿衣,竟被生擒于床,同榻之张氏亦身无寸缕,乃拘,京师各报馆连夜加印号外,报童沿街叫卖,一时举国皆知。有愚公不解,薛蛮本大富贵之人,如何不去怡红院等官方妓所,偏要违规狎妓,莫非另有隐情?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8-31 21:34
亿万富翁拖欠嫖资?
作者:
harold
时间:
2013-9-1 09:20
嫖个娼也上了央视?入戏太深了吧!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1 10:16
[quote=harold,37975]嫖个娼也上了央视?入戏太深了吧![/quote] 这样一来,蛮子的人气更高了,CCAV得不偿失啊。
作者:
maya_i
时间:
2013-9-2 01:03
[quote=xgo,37453]中国的法律规定,卖淫嫖娼是犯罪[/quote] 没用。你跟他们讲法律的时候,他们就跟你扯什么人权啊。所以说,狗无廉耻,一棍打死,这才是正理。
作者:
maya_i
时间:
2013-9-2 01:05
你跟他们讲法律的时候,他们就跟你扯什么人权啊。所以说,狗无廉耻,一棍打死,这才是正理。
为什么抓一个嫖娼的,引出这么多洗地的?因为踩到他们的尾巴了嘛~ 知道什么叫兔死狐悲么?
妨碍他们嫖娼还是小事,妨碍他们造谣才是大事。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2 03:29
做个对比:
序号 事件 是否违法 对事件主角态度 对政府行动要求 要求理由
1 薛蛮子嫖娼 违法 支持 释放 各种角度,除了法律和道德
2 雷政富视频 不违法 反对 逮捕 前期道德,后期法律
很有意思的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2 07:42
雷政富主要是经济问题,视频不过是导火索。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3 01:31
[quote=抵押菠萝兔,38117]雷政富主要是经济问题,视频不过是导火索。[/quote] 雷政富视频流出、雷政富因经济问题被双规,这中间是有段时间的,这段时间里你们做了多少工作自己知道。
回到这个破烂蛮子,违法被抓没啥冤枉的,一群人兜来兜去的就是避开法律,和tg做法异曲同工而已,作为一个智商正常的人,俺还是支持tg吧,毕竟他管理经验多些,实力强太多了。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3 02:01
这些个家伙,还未执政已经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极尽龌龊之能事,真不敢想象真有他们说了算的那天会是什么情形。
龌龊是生存技能,只不过你们这头机关算尽,那头大义凛然,会教傻年轻人的。
作者:
newjoe
时间:
2013-9-3 06:29
黃賭毒 永遠也禁不了 抓不完
作者:
rowe88
时间:
2013-9-3 08:28
呵呵!越来越有意思了!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3 12:35
[quote=mirac1e,38258]雷政富视频流出、雷政富因经济问题被双规,这中间是有段时间的,这段时间里你们做了多少工作自己知道。
回到这个破烂蛮子,违法被抓没啥冤枉的,一群人兜来兜去的就是避开法律,和tg做法异曲同工而已,作为一个智商正常的人,俺还是支持tg吧,毕竟他管理...[/quote] 看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明天就把共党赶下台了似的。其实真想革命的人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都是改良派。大家对现状不满,发发牢骚,天不会塌下来。当局要有子产不毁乡校的雅量,要是连古人都比不上的话那还是继续做梦好了。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3 23:14
[quote=抵押菠萝兔,38292]看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明天就把共党赶下台了似的。其实真想革命的人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都是改良派。大家对现状不满,发发牢骚,天不会塌下来。当局要有子产不毁乡校的雅量,要是连古人都比不上的话那还是继续做梦好了。[/quote] 得了吧,一天到晚说话的是你们,俺回2帖就变成“看你这话说的”了,俺不从事这个职业,话语权比你们低多了。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3 23:25
[quote=mirac1e,38388]得了吧,一天到晚说话的是你们,俺回2帖就变成“看你这话说的”了,俺不从事这个职业,话语权比你们低多了。[/quote] 你还是一口一个"你们",我从小就是无组织无纪律的,一直也不受谁的领导,也不想推翻谁然后自己当领导。我就是讨厌他们选择性执法而已。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3 23:40
[quote=抵押菠萝兔,38390]你还是一口一个"你们",我从小就是无组织无纪律的,一直也不受谁的领导,也不想推翻谁然后自己当领导。我就是讨厌他们选择性执法而已。[/quote] 行了行了,还好bbs数据丢失了,要不是你们回头翻翻这个id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的,一会一个样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4 08:55
[quote=mirac1e,38394]行了行了,还好bbs数据丢失了,要不是你们回头翻翻这个id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的,一会一个样[/quote] 那有啥稀奇的呢?今天心情不好,说出的话就可能偏激一点,明天发了5000块钱奖金,心情高兴,跟看不顺眼的人也能聊几句了,你能说是两个人在发帖吗?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就算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看法也可能不一样,这就成了"前言不搭后语"了吗?
作者:
被关了
时间:
2013-9-6 23:10
怪哉,菠萝兔的水平似乎略有增长?
作者:
天若有情
时间:
2013-9-6 23:30
薛某某也好,李某某也罢...背后多有人在针对性的搞...不然早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也是听某个领导说的..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7 02:23
[quote=抵押菠萝兔,38411]那有啥稀奇的呢?今天心情不好,说出的话就可能偏激一点,明天发了5000块钱奖金,心情高兴,跟看不顺眼的人也能聊几句了,你能说是两个人在发帖吗?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就算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看法也可能不一样,这就成了"前言不搭后语"了吗?[/quote] 这个。。。一会自己买了房,一会又自己没买房;前面和某版友争论了几十贴,回头就不记得有这号人了。这属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就算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看法也可能不一样”范畴么?
除了精神分裂,剩下的就只能理解为“你们”了。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7 08:18
[quote=mirac1e,38835]这个。。。一会自己买了房,一会又自己没买房;前面和某版友争论了几十贴,回头就不记得有这号人了。这属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就算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看法也可能不一样”范畴么?
除了精神分裂,剩下的就只能理解为“你们”了。[/quote] 房子确实是买了,不过不是给自己买的,是给父母改善居住买的,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而且现在还有几十万的债务没有还清。可能是我自己没说明白,也可能是你理解错误,总之你这人爱抬杠,我是领教过多次了。
作者:
乐极生悲
时间:
2013-9-7 08:55
楼主如果你真想学习老外搞改革,至少应该先学习老外最先进的法制观念:法律凌驾与一切道德之上,就是斯诺登这种为人类做了贡献的在美国他也是个违法的罪犯要到处逃窜。不要满口西方文明普世价值同时又两面三刀:需要的时候用法律,阻碍的时候用道德。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7 17:55
[quote=乐极生悲,38854]楼主如果你真想学习老外搞改革,至少应该先学习老外最先进的法制观念:法律凌驾与一切道德之上,就是斯诺登这种为人类做了贡献的在美国他也是个违法的罪犯要到处逃窜。不要满口西方文明普世价值同时又两面三刀:需要的时候用法律,阻碍的时候用道德。[/quote] 我不是总理,不可能搞什么改革,我希望中国能学习欧美的先进制度,起码司法要独立,要引入陪审团制度,被告有没有罪,陪审团说了算,政法委书记不能管,法官只负责维持法庭秩序,双方的律师才是主角,他们要摆事实讲道理,让陪审团相信自己的观点,陪审团从公民里随机抽取,与控辩双方有利益相关的要换人。这样才能体现司法公正,也是民主在法制上最直观最有效的体现。另外,实现法制就要尊重法律,尤其是宪法,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一律要废除,比如劳教制度。对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要全面打击,全国所有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私人会所都要清查整顿,妓女要登记备案并集中教育改造,如再重操旧业者严惩不贷。嫖客不分官民法官校长,全部依法处理,取消嫖宿幼女罪,全部按强奸处理。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10 01:26
[quote=抵押菠萝兔,38847]房子确实是买了,不过不是给自己买的,是给父母改善居住买的,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而且现在还有几十万的债务没有还清。可能是我自己没说明白,也可能是你理解错误,总之你这人爱抬杠,我是领教过多次了。[/quote] 当时的情形:有版友说你买了房,你说你没买,可是明明你早段时间你自己说买了房。
你的解释是:你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而国内买房正常情况,在一开始就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除非你(姑且说你)找了关系,否则名下必然是没有房产的,“名下没有房产=没买过房子”似乎不太符合正常逻辑。为什么会在有网友说你买房时你矢口否认,而在指出你自己承认买了房子你又解释为“名下没有房产”呢?
我喜欢抬杠?我能拿出来和你抬杠的都是已发生的事实,而你呢,除了软文就是以什么什么看、你想、你猜、你觉得
作者:
乐极生悲
时间:
2013-9-10 11:26
[quote=抵押菠萝兔,38946]我不是总理,不可能搞什么改革,我希望中国能学习欧美的先进制度,起码司法要独立,要引入陪审团制度,被告有没有罪,陪审团说了算,政法委书记不能管,法官只负责维持法庭秩序,双方的律师才是主角,他们要摆事实讲道理,让陪审团相信自己的观点,陪审团从公...[/quote] 一边希望能有什么先进制度,一边自己都不尊重法律,明显你只是想反对而已,你发的那些文章只是为了支持你的反对,你根本就不关心是不是事实。
[attach]2765[/attach]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10 14:01
[quote=乐极生悲,39327]一边希望能有什么先进制度,一边自己都不尊重法律,明显你只是想反对而已,你发的那些文章只是为了支持你的反对,你根本就不关心是不是事实。[/quote] 在天朝,统治者从来就不尊重法律,从秦始皇到先帝爷一直都是无法无天。上行下效,老百姓看到贪官以权谋私时也不会想怎样去限制官员滥用权力而是想为什么掌握权力的不是我或者是我的亲朋好友。问题是假如你一向奉公守法,严格遵守法律,而当权者连宪法都不尊重,你们根本就没有平等,又哪里会有协商和共识?至于事实真相则一向是天朝最稀缺的资源。有时候你自以为掌握了真相,其实那也是当局故意放出来想让你知道的所谓"真相"。你能做的,就是凭你的经验和逻辑推理,找出最接近真相的那一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疑罪从无。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10 14:05
[quote=被关了,38816]怪哉,菠萝兔的水平似乎略有增长?[/quote] 您过奖了,我的水平还是那样,是您的水平下降了而已。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10 14:59
[quote=mirac1e,39287]当时的情形:有版友说你买了房,你说你没买,可是明明你早段时间你自己说买了房。
你的解释是:你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而国内买房正常情况,在一开始就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除非你(姑且说你)找了关系,否则名下必然是没有房产的,“名下没有房产=没买过...[/quote] 是我最早想买间小的学区房,因为人民币贬值得厉害,咱又没啥别的投资手段,但我真不想炒房,当时手里刚好有几十万闲散资金,打算再用公积金贷款贷出几十万,买个七八十平米的就行。但是后来一咨询,手续非常麻烦,还必须得我本人亲自办,正赶上那段时间超忙,不可能回国,于是这事就搁置了几个月,自己的房没买成。后来父母住的房要拆迁,他们打算不要回迁房直接要钱,再添上一点换间大房,但是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拆迁迟迟没有进行,于是那笔钱就托人帮父母买房用了。因为买的房比较大,地段层次户型都比较好,装修也没少花钱,那笔钱远远不够,加上父母几十年的积蓄及从亲戚那里借的十几万,才刚刚够用。因为是托人办的,我只是出钱,房还是父母的名,前后折腾了半年多才办好的。现在就等着那套旧房拆迁呢,刚好能还上几十万的债务,希望这期间中国的楼市不要崩盘。
作者:
Wing
时间:
2013-9-12 01:57
建议你把父母都接到你所在的先进国家,这样既保证了你父母的人权又让你随时可以尽孝道真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啊。最好把在中国的所有财产都转移了,再也不用担心中国楼市崩盘的问题了,更不用回担心财产贬值这种小事情了 呵呵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12 02:07
[quote=抵押菠萝兔,39388]是我最早想买间小的学区房,因为人民币贬值得厉害,咱又没啥别的投资手段,但我真不想炒房,当时手里刚好有几十万闲散资金,打算再用公积金贷款贷出几十万,买个七八十平米的就行。但是后来一咨询,手续非常麻烦,还必须得我本人亲自办,正赶上那段时间超忙,...[/quote] 这段话信息量太大,我尝试逐个来理解。
“是我最早想买间小的学区房,因为人民币贬值得厉害,咱又没啥别的投资手段,但我真不想炒房
---
1. 据你(姑且说你,下同)所说本人已多年在国外,你想买学区房,但你不想炒房。这个,多年留洋,买学区房,不想炒房,有意思。
2. “打算再用公积金贷款贷出几十万,买个七八十平米的就行”
---
公积金贷款,也有点意思,我国大范围推广公积金好像是02年后,你多年留洋,怎么就能贷款出几十万?
3. “但是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拆迁迟迟没有进行”,“现在就等着那套旧房拆迁呢,刚好能还上几十万的债务”
---
貌似你之前一直在骂拆迁的,怎么这里这么渴望拆迁?
4. 最后一条更让我迷惑,就你发帖来说,天朝环境这么差,你怎么还把你那几十万投资在天朝房产?中行又不是不能把rmb换成美金!
作者:
乐极生悲
时间:
2013-9-12 09:32
嗯,你的思想就这样了:因为别人不尊重法律,所以我不尊重法律也是正常的。就你这种思想基础还希望司法像美国一样,反正就是只是不想自己怎样不吃亏。说白了你反对的缘故不是你悲天悯人,只是因为这个系统的受益者不是你。关于事实真相,借用司马的一句话:好像就你知道真相似的。还真以为出个国看的墙外东西多了,就“自己知道真相,里面的都是被新闻联播洗脑的人”一样高高看人,别人知道的未必比你少,知道而不说是种智慧,有智慧的人要说也不会在这个游戏论坛的水区里面说。
作者:
抵押菠萝兔
时间:
2013-9-12 21:37
[quote=mirac1e,39697]这段话信息量太大,我尝试逐个来理解。
“是我最早想买间小的学区房,因为人民币贬值得厉害,咱又没啥别的投资手段,但我真不想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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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你(姑且说你,下同)所说本人已多年在国外,你想买学区房,但你不想炒房。这个,多年留洋,买学区房,...[/quote] 1:我原本是想买个小的学区房让父母先凑合住着,等拆迁补偿到位以后再换大的,没想到老人不同意,不想折腾两次,就想一步到位,于是后来借钱买了套大的。
2:能贷出几十万来已经是是相当不错了,因为我没干几年就出国了,公积金没交多少。
3:我骂的都是强制拆迁的,给的补偿严重不合理,当然要骂了。要是给的合理谁还骂啊,都盼着呢,拆你40平米,补给你70平米,还算是合理吧,地段和层次和原来都差不多。不要房也可以要钱,差不多按市场价吧。
4:人民币管制得非常严,出境时每人随身只让携带3万人民币。通过中国银行可以向国外汇款,但也有数额限制,还要交一笔不菲的手续费。外币换人民币没限制,人民币换美元你可以去试试看,看能换出来多少。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13 00:22
[quote=抵押菠萝兔,39820]1:我原本是想买个小的学区房让父母先凑合住着,等拆迁补偿到位以后再换大的,没想到老人不同意,不想折腾两次,就想一步到位,于是后来借钱买了套大的。
2:能贷出几十万来已经是是相当不错了,因为我没干几年就出国了,公积金没交多少。
3:我骂的都是...[/quote] 你说你是不是笑死人?借用这个帖子的题目:先有常识,再装正义。
作者:
xilihutu
时间:
2013-9-13 02:49
[quote=mirac1e,39871]你说你是不是笑死人?借用这个帖子的题目:先有常识,再装正义。[/quote] 我不觉得他有没有房子和这个帖子的主题有什么关联。反而对你一直对他名下的房子和买房子动机等私人问题穷追不舍感到好奇。老实说,就算你的推论都正确吧。他炒房支持拆迁RMB换美金有什么不对吗?和嫖娼有啥联系?还是和他帖子里表达的某个观点有联系?我是只看到你从他对事件的个人态度引出来他精神分裂词不达意最后又聊到房子上了. 讲理是讲理,抬扛是强词夺理. 你这样我只能理解你是主题辩不过人家才往别的地方找毛病。而且老实说就算你后来对他房子的推论及评价你的辩论水平也不咋地.还是收手吧.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13 23:16
[quote=xilihutu,39878]我不觉得他有没有房子和这个帖子的主题有什么关联。反而对你一直对他名下的房子和买房子动机等私人问题穷追不舍感到好奇。老实说,就算你的推论都正确吧。他炒房支持拆迁RMB换美金有什么不对吗?和嫖娼有啥联系?还是和他帖子里表达的某个观点有联系?我是...[/quote]
我不觉得他有没有房子和这个帖子的主题有什么关联。反而对你一直对他名下的房子和买房子动机等私人问题穷追不舍感到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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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哥,事情都是有个前因后果的,他买不买房我不关心,bbs数据没丢失前,他曾记自己说买房,后面又说没买房,我质疑他当时说话这前后矛盾而已,大致前因后果请查本帖21楼和25楼及相关引用。
他炒房支持拆迁RMB换美金有什么不对吗?和嫖娼有啥联系?还是和他帖子里表达的某个观点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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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炒房不炒房和嫖娼没有关系,你说我转话题,我在14楼表达的很清楚了,违法就该被抓,倒是楼主在18楼把话题转到“看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明天就把共党赶下台了似的”去了,这个你难道没有看到?
讲理是讲理,抬扛是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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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不讲理,哪里是抬杠,麻烦指出。
你这样我只能理解你是主题辩不过人家才往别的地方找毛病。而且老实说就算你后来对他房子的推论及评价你的辩论水平也不咋地.还是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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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就不是辩论员,我只讲事实
作者:
mirac1e
时间:
2013-9-13 23:25
[quote=xilihutu,39878]我不觉得他有没有房子和这个帖子的主题有什么关联。反而对你一直对他名下的房子和买房子动机等私人问题穷追不舍感到好奇。老实说,就算你的推论都正确吧。他炒房支持拆迁RMB换美金有什么不对吗?和嫖娼有啥联系?还是和他帖子里表达的某个观点有联系?我是...[/quote] 另外,中行1年可兑换美金金额是5w,换算成rmb就是30多万。
办理公积金贷款,得出示户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
有人说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能贷出几十万来已经是是相当不错了,因为我没干几年就出国了,公积金没交多少。”,事实是:公积金贷款顶多就是几十万
作者:
乐极生悲
时间:
2013-9-14 09:38
在网上搜了一下,通常对付5万限额的做法是:让亲戚朋友都帮忙,一人5万,5人就25万了。还有就是不像楼主说的外币换人民币没限制,美元换人民币限额同样是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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